未陌科技隐私政策
| 项目 | 内容 |
|---|---|
| 文档版本 | v1.0 |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4 月 7 日 |
| 生效日期 | 2026 年 4 月 14 日 |
| 上次更新 | 2026 年 4 月 7 日 |
| 文档编号 | WELMO-LEGAL-02 |
| 适用主体 | 河南未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陌科技」「我们」) |
| 适用范围 | 网站 *.welmotech.com 及微信小程序「未陌惠」(WelmoPerks) |
重要提示
河南未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陌科技」或「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与相关国家标准,采取与本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将详细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所享有的权利。本政策中以加粗形式提示的条款涉及您的重大权益,请重点阅读。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任何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特别说明:未陌科技目前的核心业务数据存储在阿里云香港节点。这构成《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8、39 条意义上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我们将在第 6 节专门告知该出境情况,并在产品端通过「单独同意」机制取得您的明示授权。
1. 引言与适用范围
1.1 我们是谁
- 公司全称:河南未陌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G119PD2T
- 法定代表人:王浩臣
- 注册 / 经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 66 号院 5 号楼 1 单元 25 层 2501 号
- 个人信息处理者身份:本政策项下,未陌科技为您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73 条之定义)。
1.2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您使用未陌科技的全部产品与服务,包括:
- 网站:
www.welmotech.com、spices.welmotech.com、thegreens.welmotech.com、pet.welmotech.com、admin.welmotech.com及未陌科技未来推出的其他子域; - 微信小程序:「未陌惠」(WelmoPerks)。
未陌科技未来可能推出的全新产品线(包括但不限于「未陌精选 / WelmoSelect」体系下的新业务),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若超出本政策范围,我们将另行向您告知并取得同意。
1.3 关键术语
| 术语 | 释义(依《个人信息保护法》) |
|---|---|
| 个人信息 | 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PIPL 第 4 条) |
| 敏感个人信息 | 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PIPL 第 28 条) |
| 个人信息处理者 | 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或个人(PIPL 第 73 条) |
| 跨境提供 | 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向中国境外提供的行为(PIPL 第 38 条) |
2. 我们如何收集与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下列各类信息的具体字段、目的、存储期限等详见《个人信息收集清单》(文档 03)。
2.1 注册与登录信息
| 收集场景 | 收集信息 | 处理目的 | 法律依据 |
|---|---|---|---|
| 微信登录(小程序) | 微信返回的匿名身份标识 | 识别您的微信身份并完成账号创建 | PIPL §13(2):履行合同所必需 |
| 微信登录返回值 | 微信返回的临时会话信息 | 用于在登录过程中识别您(仅在登录请求处理过程中临时使用,不长期保存) | 同上 |
| 手机号绑定 | 手机号、短信验证码 | 身份核实、订单履约通知、密码找回 | PIPL §13(2):履行合同所必需 |
| 密码注册(网站) | 手机号、登录密码(通过业界标准的不可逆哈希算法存储) | 后续登录与身份验证 | 同上 |
| 用户主动设置 | 昵称(可选) | 个性化展示 | PIPL §13(1):取得个人同意 |
2.2 权益激活与履约信息
| 收集场景 | 收集信息 | 处理目的 | 法律依据 |
|---|---|---|---|
| 激活权益 | 激活码、短信验证码 | 校验权益有效性、绑定权益至账号 | PIPL §13(2) |
| 收件地址 | 收件人姓名、省、市、区 / 县、详细地址 | 物流配送(顺丰)、仓储发货 | PIPL §13(2) |
| 联系方式(可选) | 微信号、抖音号、电子邮箱 | 履约异常时联系您(其中未陌果蔬计划为必填) | PIPL §13(1) 同意 / §13(2) 合同必需 |
| 未陌果蔬计划专属 | 外部电商订单号 | 校验外部电商订单真实性 | PIPL §13(2) |
| 月度续供(未陌原粒现磨) | 收件人姓名 / 电话 / 地址快照、申领月份 | 每月一期的续供物流安排 | PIPL §13(2) |
2.3 上传的图片与视频信息
「上传至本服务的图片、视频可能包含您及他人的肖像、生物识别特征、家庭场景等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以最高级别的审慎处理上述信息」
| 收集场景 | 收集信息 | 处理目的 | 法律依据 | 是否敏感 |
|---|---|---|---|---|
| 未陌尘宠:上传宠物纪念照片 / 视频 | 图片文件、视频文件、缩略图、文件大小、文件类型、上传时间 | 平台内为您提供 3 年纪念存储与展示 | PIPL §14:单独同意(敏感个人信息) | 是(家庭影像) |
| 未陌果蔬计划:上传好评截图、试用视频 | 图片文件、视频文件、缩略图 | 完成试用返现的二次审核 | PIPL §13(2) | 视图像内容而定 |
| 未陌果蔬计划:试用视频用于市场宣传 | 试用视频 | 若您勾选授权:用于未陌科技的市场推广(社交渠道、官网展示等) | PIPL §14:单独同意 | 是 |
关于试用视频的市场使用:是否授权未陌科技在市场宣传中使用您的试用视频,由您在小程序内通过独立的勾选框作出。该勾选独立于本《隐私政策》的总体同意,可随时撤回。详见《用户上传内容与肖像授权协议》(文档 06)。
2.4 Cookie 与日志信息(仅网站)
| 收集场景 | 收集信息 | 处理目的 | 是否必要 |
|---|---|---|---|
| 网站登录 | 登录态 Cookie(7 天) | 维持您的登录态 | 是 |
| 网站登录 | 含您的账号 ID、手机号、昵称的本地 Cookie(7 天) | 前端读取登录态信息 | 是 |
| 后台登录 | 管理员登录态 Cookie(8 小时) | 仅适用于管理后台用户 | 是 |
| 服务器日志 | 请求 IP、请求时间、请求处理结果、浏览器/客户端识别信息、链路追踪标识 | 故障排查、安全审计、基于 IP 的限流 | 是 |
具体技术细节详见《Cookie 与本地存储使用说明》(文档 08)。
重要说明:
- 微信小程序「未陌惠」不使用 Cookie,登录态通过微信原生本地存储与登录令牌维持;
- 我们不在网站或小程序中部署任何第三方分析、追踪、广告或崩溃监控 SDK,包括但不限于 Google Analytics、Mixpanel、Sentry、友盟、神策、TalkingData、头条、极光等。
2.5 设备与诊断信息
未陌科技不主动收集以下信息:
- IMEI、IDFA、IDFV、Android ID、设备序列号等设备唯一标识符;
- 您的精确地理位置(GPS / GNSS 定位);
- 您的通讯录、相册、麦克风、日历、短信内容;
- 您安装的其他应用列表。
我们仅在您主动调用相关功能时(例如选择本地相片上传到尘宠),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浏览器的标准 API 临时访问您的相册。文件一经上传完成,相册访问权限即终止。
2.6 来源于第三方的信息
我们不主动从第三方数据经纪商或公开数据源获取您的信息。但在以下场景中,会从合作的第三方接收信息:
- 微信:当您选择微信登录时,微信会向我们返回用于识别您身份的匿名标识,我们不接收您的微信昵称、头像、地理位置等其他信息。
- 外部电商平台:在极少数履约异常的情形下,未陌科技或物流方可能从外部电商平台获取您的订单状态、运单号等履约相关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3.1 摘要
未陌科技仅在网站端使用 Cookie,且仅用于维持登录态与必要的前端展示。我们不使用任何第三方追踪 Cookie 或广告 Cookie。
3.2 涉及的 Cookie
| Cookie 类型 | 适用域 | 过期 | 用途 |
|---|---|---|---|
| 用户登录态 Cookie | .welmotech.com 全部子域 | 7 天 | 维持您的登录态,调用接口时携带身份凭证 |
| 用户信息 Cookie | .welmotech.com 全部子域 | 7 天 | 含您的账号 ID、手机号、昵称,前端读取以展示登录状态 |
| 管理后台登录态 Cookie | .welmotech.com 全部子域 | 8 小时 | 维持管理员登录态 |
| 管理后台会话标记 Cookie | .welmotech.com 全部子域 | 8 小时 | 后台会话辅助标记 |
以上 Cookie 在生产环境通过 HTTPS 加密传输,并采取防止跨站请求伪造的策略。详细说明请参阅《Cookie 与本地存储使用说明》(文档 08)。
3.3 如何关闭
您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清除或拒绝 Cookie,但这会导致您在网站上无法保持登录态,并可能影响您正常使用本服务。
4.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4.1 共享原则
未陌科技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任何第三方。我们仅在以下情形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 基于您的同意:在您事先同意的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
- 履行法定义务: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司法机关的强制要求;
- 履行合同必需:为完成您所购买的权益履约而向必要的合作方提供;
- 保护合法权益:在保护您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所必需的紧急情形下。
4.2 共享场景与共享方
| 共享方 | 共享信息 | 共享目的 | 法律依据 |
|---|---|---|---|
| 顺丰速运 | 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 | 未陌原粒现磨、未陌尘宠实物配送 | PIPL §13(2) 履行合同必需 |
| 郑州畅兴物流园 | 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 | 仓储与发货 | 同上 |
| 抖音电商、微信支付商户系统 | 必要订单号、收款账户标识 | 未陌果蔬计划试用返现处理 | 同上 |
| 微信(腾讯) | 您主动发起微信登录时的临时身份凭证(由微信返回匿名身份标识) | 实现微信登录 | PIPL §13(2) |
| 阿里云(中国)有限公司 | 短信验证码所发送的手机号 | 短信验证码发送 | 同上 |
| 阿里云(香港) | 全部业务数据(含个人信息) | 云服务器、关系型数据库、对象存储的存储与计算 | PIPL §13(2)、§38–39(跨境提供,详见第 6 节) |
完整清单详见《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文档 04),其中包含每一第三方的隐私政策链接。
4.3 转让
未陌科技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 取得您的明确同意;
- 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交易时,我们将要求新的持有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否则将要求其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4 公开披露
未陌科技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
- 取得您的明确同意;
- 基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披露的情形。
5. 您的个人信息如何被存储
5.1 存储位置
- 业务数据:存储于阿里云(香港节点)的关系型数据库;
- 用户上传的图片与视频:存储于阿里云对象存储(香港节点);
- 业务数据备份:存储于阿里云对象存储(香港节点)。
以上存储位置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该情况构成《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8、39 条意义上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我们已在第 6 节进行专门告知。
5.2 存储期限
我们将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 账号信息:自您注册之日起至您注销账号后 90 天;
- 权益激活与履约记录:权益有效期内 + 权益结束后 3 年(满足《电子商务法》第 31 条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 物流与续供记录:自每期发货之日起 3 年;
- 上传的图片与视频:相应权益有效期内(如未陌尘宠为 3 年);权益结束后我们将通过自动或手动机制清理;
- 服务器日志:6 个月(用于安全审计与故障排查);
- 短信验证码:5 分钟内自动失效;
- 登录令牌:用户 7 天 / 管理员 8 小时;
- 文件访问签名链接:单次签发 2 小时内有效。
存储期限届满后,我们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个人信息出境告知与单独同意
本节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8、39 条要求的「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特别告知。请您仔细阅读。
6.1 出境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接收方名称 |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境内主体)通过其香港数据中心节点向您提供基础设施 |
| 接收方所在国家 / 地区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接收方处理目的 | 为未陌科技提供云服务器、关系型数据库、对象存储等基础设施服务 |
| 接收方处理方式 | 数据存储、计算与传输 |
| 涉及个人信息类型 | 第 2 节所述全部用户信息(手机号、地址、上传的图片视频等) |
| 涉及敏感个人信息 | 包括(用户上传的影像内容) |
| 您行使权利的方式 | 详见第 8 节「您的权利」 |
6.2 我们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
- 数据传输全程启用 HTTPS 加密;
- 用户登录密码采用业界标准的不可逆哈希算法存储;
- 用户上传文件的访问采用一次性签名链接(默认 2 小时过期);
- 对接收方阿里云签署符合监管要求的服务协议与数据处理附件;
- 定期开展安全自查与漏洞扫描。
6.3 单独同意
未陌科技将通过产品端的单独勾选框,在您首次激活权益或上传内容时,向您取得对前述跨境提供活动的「单独同意」。如您不同意,您将无法继续使用本服务。
6.4 法律基础
- PIPL 第 38 条:通过签订标准合同 / 取得安全评估认证 / 取得单独同意 等方式合法跨境;
- PIPL 第 39 条: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未陌科技未来用户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将依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或备案标准合同,以进一步强化合规保障。
7.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1 技术措施
- 传输加密:全平台启用 HTTPS 加密传输;
- 存储加密:用户登录密码采用业界标准的不可逆哈希算法存储;数据库与对象存储启用云服务商默认的存储加密;
- 访问控制:仅限授权员工通过堡垒机访问生产环境;管理后台需双因素认证(手机号 + 密码 + 短信);
- 签名链接:用户上传的图片视频通过一次性签名链接授权访问,默认 2 小时过期;
- 限流防护:基于 IP 的限流策略(认证类接口 10 次/分钟,业务类接口 60 次/分钟);
- 安全策略:响应携带浏览器安全策略头,禁用嵌入框架、限制内容嗅探、收紧引用来源;
- 爬虫防护:屏蔽搜索引擎抓取登录、注册、用户中心及全部接口路径。
7.2 管理措施
- 设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统筹个人信息安全与合规;
- 对全体员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培训;
- 关键操作(如管理员对用户数据的写操作)记录审计日志,保留 3 年以上;
- 与合作第三方签署数据处理协议,约定相同等级的安全要求。
7.3 安全事件响应
若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
-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件影响;
- 在 72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与已采取的处置措施,通过应用内通知、短信、邮件等合理方式告知受影响的用户;
- 同步向所在地网信、公安等监管部门报告,配合调查;
- 在事件平息后,依法存档并复盘改进。
8. 您的权利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4 至 50 条,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8.1 知情权与决定权
您有权知悉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对此做出决定,包括同意、撤回同意、限制处理范围。
8.2 查阅与复制权
您可以通过:
- 在小程序「我的」页面或网站「账号设置」页面查看您的注册信息、绑定手机号、订单与权益记录;
- 发送邮件至 legal@welmotech.com 提交查阅或复制您完整个人信息的请求。
我们将在收到完整请求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
8.3 更正与补充权
如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或不完整,您可以:
- 在小程序 / 网站个人中心自助修改昵称等可修改字段;
- 对于不可自助修改的字段(如手机号),通过 legal@welmotech.com 提交更正请求,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进行处理。
8.4 删除权
您有权在以下情形请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届满;
- 您撤回同意;
-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删除请求请发送至 legal@welmotech.com,我们将在核验您的身份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注销账号的具体流程详见《账号注销与数据导出规则》(文档 09)。
8.5 个人信息可携带权
若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条件,您可以请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请通过 legal@welmotech.com 提交请求。
8.6 撤回同意权
对于基于您的同意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您有权随时撤回同意。但请理解: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的处理活动的效力,也不影响法律法规要求或合同履行所必需的处理活动。
8.7 解释说明权
您有权要求我们对本政策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8.8 投诉与举报
如您认为我们的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
- 通过 legal@welmotech.com 向我们投诉;
- 向当地网信办、工信局、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投诉;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未成年人保护
9.1 适用对象
未陌科技的服务主要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陌科技目前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9.2 14 周岁以下儿童
如您是不满 14 周岁的儿童,请勿自行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如必须使用,您应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由监护人代为处理。
9.3 14 至 18 周岁未成年人
如您是 14 至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同意并陪同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监护人有权代您行使本政策项下的全部权利。
9.4 发现后的处理
若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详细规则请参阅《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文档 07)。
10. 政策更新与通知
10.1 修订
未陌科技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变更、业务发展或合规要求修订本政策。修订后的政策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通知您:
- 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公告;
- 在小程序内推送通知;
- 重大变更时,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您。
10.2 重大变更
对于以下涉及您重大权益的变更,我们将以显著方式提示并要求您重新同意:
-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类型、使用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我们在控制权方面发生变化(如并购重组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
-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10.3 历史版本
本政策的历史版本将存档于未陌科技的 GitHub 仓库 welmo-agreements/archive/,您可向 legal@welmotech.com 申请查阅。
11. 联系我们
11.1 联系方式
- 公司全称:河南未陌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 / 经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 66 号院 5 号楼 1 单元 25 层 2501 号
- 客服电话:158 3825 5257(工作日 09:00–18:00)
- 客服邮箱:support@welmotech.com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legal@welmotech.com
- 小程序 ICP 备案号:豫ICP备2026007805号-1X
11.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未陌科技已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监督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如您有任何关于本政策或您个人信息的问题、意见、建议或投诉,请通过 legal@welmotech.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
11.3 监管投诉渠道
- 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12377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诉受理:12300
- 全国 12315 平台(消费者投诉):12315
12. 附录
| 附录 | 文件 | 内容 |
|---|---|---|
| A | 《个人信息收集清单》 | 逐字段列出我们收集的全部个人信息及其处理细节 |
| B | 《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 全部第三方接收方、共享信息、隐私政策链接 |
| C | 《Cookie 与本地存储使用说明》 | 网站 Cookie 详细技术信息 |
| D |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 未成年人专项规则 |
| E | 《账号注销与数据导出规则》 | 注销与数据可携带权行使流程 |
| F | 《用户上传内容与肖像授权协议》 | 用户上传图片视频的单独同意机制 |
修订历史
| 版本 | 日期 | 主要变更 |
|---|---|---|
| v1.0 | 2026 年 4 月 7 日 | 首次发布 |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河南未陌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文档编号:WELMO-LEGAL-02 · 版本 v1.0 · 2026 年 4 月 7 日